关于变量的认识(只限心理学)
前两天,老师又提出了,年龄不能作为自变量,比如本科生研究主观幸福感,发了100份问卷,发现男生与女生之间的数据有差异(方差分析就可以),因此得出结论,年龄影响着主观幸福感,老师说这是不对的,“年龄怎么能做自变量呢,就像年级也不能做自变量一样,不能说年龄,年级对成绩有影响”,之后我问为什么年龄不能做自变量呢?(大家好像都不问,就像都明白一样),老师的答案我并不能满意,又把结论重复了一遍,“只能说男生与女生有差异,并不能说年龄对幸福感有影响”,这不就等于没说吗?我装作明白的样子点了点头。觉得老师的答案更像是经验与直觉,但是原因说不上来。 之后研一的学妹说了一句,“自变量要能操纵才行”,当时只想回怼一句,杨志良的实验心理学,我比你熟。 但她的这句话一下子点醒了我,操纵的含义应该是可以随机分配被试(这只是被试间),举例:有三种灯光强度(高,中,低),探讨灯光对阅读速度的影响,那么在实验中该怎么分配被试呢,可以采用被试间设计(每个被试随机分配到一个水平),也可采用被试内设计(每名被试参加三种水平),这样的结果才能说灯光对阅读有影响(如果各组确实有差异的话,当然还要事后检验),才能说有因果关系。 回到我们的例子,对于性别(男女两个水平),我们不能把被试随机分配(因为被试的性别是固定的),也不能采用被试内设计,因为一个人不能既是男性又是女性,所以我们说性别不能是自变量,不能揭示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