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SQL高性能优化规范建议
数据库命令规范 • 所有数据库对象名称必须使用小写字母并用下划线分割 • 所有数据库对象名称禁止使用 MySQL 保留关键字(如果表名中包含关键字查询时,需要将其用单引号括起来) • 数据库对象的命名要能做到见名识意,并且最后不要超过 32 个字符 • 临时库表必须以 tmp_为前缀并以日期为后缀,备份表必须以 bak_为前缀并以日期 (时间戳) 为后缀 • 所有存储相同数据的列名和列类型必须一致(一般作为关联列,如果查询时关联列类型不一致会自动进行数据类型隐式转换,会造成列上的索引失效,导致查询效率降低) 数据库基本设计规范 1. 所有表必须使用 Innodb 存储引擎 没有特殊要求(即 Innodb 无法满足的功能如:列存储,存储空间数据等)的情况下,所有表必须使用 Innodb 存储引擎(MySQL5.5 之前默认使用 Myisam,5.6 以后默认的为 Innodb)。 Innodb 支持事务,支持行级锁,更好的恢复性,高并发下性能更好。 2. 数据库和表的字符集统一使用 UTF8 兼容性更好,统一字符集可以避免由于字符集转换产生的乱码,不同的字符集进行比较前需要进行转换会造成索引失效,如果数据库中有存储 emoji 表情的需要,字符集需要采用 utf8mb4 字符集。 3. 所有表和字段都需要添加注释 使用 comment 从句添加表和列的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