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设计原则
在软件开发中,为了提高软件系统的可维护性和可复用性,增加软件的可扩展性和灵活性,程序员经理根据7条原则来开发程序,从而提高软件开发效率、节约软件开发成本和维护成本。 1. 开闭原则(Open Closed Principle, OCP) 软件实体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这里的软件实体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项目中划分出的模块 2) 类与接口 3) 方法 开闭原则的含义是:当应用的需求改变时,在不修改软件实体的源代码的前提下,可以扩展模块的功能,使其满足新的需求。 1.1 作用 开闭原则是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的终极目标,它使软件实体拥有一定的适应性和了灵活性的同事具备稳定性和延续性。具体来说,其作用如下: (1) 对软件测试的影响 软件遵守开闭原则的话,软件测试时只需要对扩展的代码进行测试就可以了,因为原有的测试代码仍然能够正常原型。 (2) 可以提高代码的可复用性 粒度越小,被复用的可能性就约到;在面对对象的程序设计中,更具原子核抽象编程可以提高代码的可服用性。 (3) 可以提高软件的可维护性 遵守开闭原则的软件,其稳定性高和延续性强,从而抑郁扩展和维护。 1.2 实现方法 可以通过“抽象约束、封装变化”来实现开闭原则,即通过接口或者抽象类为软件实体定义一个相对稳定的抽象层,而将相同的可变因素封装在相同的具体实现类中。 因为抽象灵活性好,实用性广,只要抽象的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