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之泰201771010131《面向对象程序设计(java)》第七周学习总结
王之泰201771010131《面向对象程序设计(java)》第七周学习总结 第一部分:理论知识学习部分 第五章 第五章内容深度学习: 继承 :如果两个类存在继承关系,则子类会自动继承父类的方法和变量,在子类中可以调用父类的方法和变量,如果想要在子类里面做一系列事情,应该放在父类无参构造器里面。 在java中,只允许单继承,也就是说一个类最多只能显示地继承于一个父类。但是一个类却可以被多个类继承,也就是说一个类可以拥有多个子类。 java类不允许多继承。原因: 1,当不同的父类存在相同属性方法的时候,无法判定调用哪个。 2,由于子类实例化需要调用父类的无参构造器,无法识别是那个父类的构造器, 1.子类继承父类的成员变量 当子类继承了某个类之后,便可以使用父类中的成员变量,但是并不是完全继承父类的所有成员变量。具体的原则如下: 1)能够继承父类的public和protected成员变量;不能够继承父类的private成员变量; 2)对于父类的包访问权限成员变量,如果子类和父类在同一个包下,则子类能够继承;否则,子类不能够继承; 3)对于子类可以继承的父类成员变量,如果在子类中出现了同名称的成员变量,则会发生隐藏现象,即子类的成员变量会屏蔽掉父类的同名成员变量。如果要在子类中访问父类中同名成员变量,需要使用super关键字来进行引用。super.属性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