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正不阿的包拯-田田看历史

筅森魡賤 提交于 2020-04-06 04:33:35

包拯(999年-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安徽合肥肥东人。北宋名臣。

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包拯登进士第。包拯清正廉洁、刚正不阿,不攀权贵,铁面无私辨忠奸,且英明决断,敢于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

包拯在任监察御史及知谏院时,为肃正纲纪,惩处贪官污吏,他弹劾贩卖私盐以牟取暴利的淮南转运按察使张可久、役使兵士为自己织造一千六百余匹驼毛缎子的汾州(今山西汾阳)知州任弁及监守自盗的仁宗亲信太监阎士良等,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弹劾王逵。王逵曾数任转运使,巧立名目盘剥百姓钱物。激起民变后,又派兵捕捉,滥用酷刑,惨遭其杀害者不计其数,因而民愤极大。但王逵与宰相陈执中、贾昌朝关系密切,又得宋仁宗青睐,故仗势欺人。为此,包拯连续七次上章弹劾,最后一次更直接指责仁宗说:“今乃不恤人言,固用酷吏,于一王逵则幸矣,如一路不幸何!”其言激切刚直,朝野慌动,舆论纷纷,朝廷终于罢免了王逵。

包拯执法严峻,不畏权贵。在朝廷为人刚正不阿,贵戚宦官因此不敢放肆,听他的名字都很害怕并敬仰他。

包拯尤为人称道的是其断讼执法的明敏正直。在出知天长县时,包拯遇到一件难办的案子。某日有一农人至县衙,状告歹徒割去其家耕牛的舌头,请求捉拿罪犯。割去牛舌并无财利可图,故包拯推断此事必属怨家的报复行为,于是命农人宰牛卖肉以引罪犯上钩。宋代宰杀耕牛是犯法的,不出包拯所料,割牛舌者见牛主杀牛,欲加其罪,果然前往县衙首告,遂自投罗网,疑案立破。

包拯执法之刚正不阿在其出知庐州时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卢州是包拯的家乡,在任知州时,他的亲朋故旧都以为可得其庇护,干了不少狗仗人势的事,甚至扰乱官府的不法之事。包拯决心大义灭亲,以示警戒。恰有一舅舅犯法,包拯不以近亲为忌,在公堂上将其依法指责一番,在此以后,亲朋旧友都有所收敛,再不敢横行霸道。

包公的人格精神很了不起,是刚正不阿的典范,政治上所有言行皆出公心,私德也体现得一无破绽。现在所有人说起包拯,个个都会竖起大拇指,他是多么让人们佩服与敬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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