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继承详解(一)

╄→尐↘猪︶ㄣ 提交于 2019-12-11 2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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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对象与基于对象

几乎每个开发人员都有面向对象语言(比如C++、C#、Java)的开发经验。 在传统面向对象的语言中,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概念 - 类和实例。 类定义了一类事物公共的行为和方法;而实例则是类的一个具体实现。 我们还知道,面向对象编程有三个重要的概念 - 封装、继承和多态。

但是在JavaScript的世界中,所有的这一切特性似乎都不存在。 因为JavaScript本身不是面向对象的语言,而是基于对象的语言。 这里面就有一些有趣的特性,比如JavaScript中所有事物都是对象, 包括字符串、数组、日期、数字,甚至是函数,比如下面这个例子:

01 // 定义一个函数 - add
02 function add(a, b) {
03     add.invokeTimes++;
04     return a + b;
05 }
06 // 因为函数本身也是对象,这里为函数add定义一个属性,用来记录此函数被调用的次数
07 add.invokeTimes = 0;
08 add(1 + 1);
09 add(2 + 3);
10 console.log(add.invokeTimes); // 2

 

模拟JavaScript中类和继承

在面向对象的语言中,我们使用类来创建一个自定义对象。然而JavaScript中所有事物都是对象,那么用什么办法来创建自定义对象呢?

这就需要引入另外一个概念 - 原型(prototype),我们可以简单的把prototype看做是一个模版,新创建的自定义对象都是这个模版(prototype)的一个拷贝 (实际上不是拷贝而是链接,只不过这种链接是不可见,给人们的感觉好像是拷贝)。

让我们看一下通过prototype创建自定义对象的一个例子:

01 // 构造函数
02    function Person(name, sex)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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