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提取

成都公积金提取流程(自住住房贷款)

*爱你&永不变心* 提交于 2019-11-27 07:29:51
表二:住房消费提取-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 提取类型 提取证明材料(原件) 身份证明 提取时间 提取额度 (以百元为单位) 签订委托提取协议 购房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购再交易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住房贷(借)款合同; 银行打印的近期3个月已还款明细,或有近期3个月已还款明细记录的还款存折。 委托人结婚证原件; 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注:1、委托人是指所有借款人和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房屋共有人(夫妻可代办,其他情况均需到场办理)。 2、若借款职工申请委托提取签约的贷款为成都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的,只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1.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职工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原件或婚姻关系证明原件(结婚证中无配偶身份证信息的,还应提供职工配偶身份证原件)。 3.委托他人办理的,根据下列委托情形提供相应资料: 受托人为职工配偶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受托人为职工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鉴章的介绍信(应注明提取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单位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住房公积金单位客户号和提取个人客户号、提取事项和单位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职工身份证原件; 非上述委托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