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SQL开发规范与使用技巧总结
1.命名规范 1.库名、表名、字段名必须使用小写字母,并采用下划线分割。 a)MySQL有配置参数lower_case_table_names,不可动态更改,linux系统默认为 0,即库表名以实际情况存储,大小写敏感。如果是1,以小写存储,大小写不敏感。如果是2,以实际情况存储,但以小写比较。 b)如果大小写混合使用,可能存在abc,Abc,ABC等多个表共存,容易导致混乱。 c)字段名显示区分大小写,但实际使⽤用不区分,即不可以建立两个名字一样但大小写不一样的字段。 d)为了统一规范, 库名、表名、字段名使用小写字母。 2.库名、表名、字段名禁止超过32个字符。 库名、表名、字段名支持最多64个字符,但为了统一规范、易于辨识以及减少传输量,禁止超过32个字符。 3.使用INNODB存储引擎。 INNODB引擎是MySQL5.5版本以后的默认引擘,支持事务、行级锁,有更好的数据恢复能力、更好的并发性能,同时对多核、大内存、SSD等硬件支持更好,支持数据热备份等,因此INNODB相比MyISAM有明显优势。 4.库名、表名、字段名禁止使用MySQL保留字。 当库名、表名、字段名等属性含有保留字时,SQL语句必须用反引号引用属性名称,这将使得SQL语句书写、SHELL脚本中变量的转义等变得⾮非常复杂。 5.禁止使用分区表。 分区表对分区键有严格要求;分区表在表变大后,执⾏行DD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