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构造函数、对象特性继承
目录 构造函数、继承 构造函数 继承 继承体系中的注意事项 构造函数、继承 构造函数 作用: 创建对象 基于优先执行的特点,可以在构造函数中完成基础配置 在创建对象的同时,为属性进行初始化 特点: 无返回类型,void都不能写 方法名与类名相同(完全一样) 构造函数优先于类中方法的执行,且每次创建对象都会执行 注: 每个类都有一个隐式的无参的没有方法体的构造函数 构造函数的重载 概念:多个构造函数具有不同的参数列表 细节: 使用this来区分成员和局部。 无论属性有多少个,一般重载构造函数都会写上全部的属性。 如果构造函数重载了,那么默认的构造函数就不存在了。 如果还想要通过无参的默认构造函数来创建对象,必须手动写出。 标准实体类的写法: 私有化的属性 无参的构造函数 全参的构造函数 属性的set/get方法 继承 概念: 子类可以直接访问父类的(非私有)成员(方法和变量)。 继承主要研究的就是子类内容的共性抽取,前提是符合逻辑的向上抽取。 好处: 提高了代码的复用性 提供了多态的前提 父类:超类、基类 子类:派生类、衍生类 格式: class 子类 extends 父类{ } 注意: 子类 就是 父类 狗 就是 动物 子类是它自己的同时也是父类。 子类可以具备特性内容 继承关系中成员变量的特点 特点: 子类优先使用本类中的变量,如果没有则向上查找父类中是否有该变量,有则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