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基础学习3---面向对象
1、面向对象 对象:用来描述客观事物的一个实体,由一组属性和方法构成。 面向对象: 人关注对象 人关注事物信息 类 确定对象将会拥有的属性和方法 类的特点: 类是对象的类型 具有相同属性和方法的一组对象的集合。 类和对象的关系 类是抽象的概念 对象是一个能看到的具体实体 类是对象的类型 对象是特定类型的数据 具体开发中,先定义类再实例化对象。 对象实例化 Cat cat = new Cat ( ) ; 实例化过程分两部分: 声明对象 Cat cat 实例化对象 new Cat() 注意: 1.每次new对象都会产生新的实例化对象。 2.多个对象可以指向同一块实例化空间。 3.对象必须被实例化之后才能使用。 4.对象间的引用,实际上传递的是堆内存的引用。 构造方法 1、构造方法与类同名,没有返回值。 2、只能在对象实例化的时候调用。 3、没有指定构造方法时,系统会自动添加无参的构造方法。 4、当指定构造方法时,无论是有参、无参的构造方法,都不会自动添加无参的构造方法。 5、一个类中可以有多个构造方法。 单一职责原则 单一职责原则(SRP: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又称单一功能原则。 面向对象的五个基本原则之一(SOLID:SRP、OCP开放封闭原则、LSP里氏替换原则、DIP依赖倒置原则、ISP接口分离原则)。